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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轨道办组织有关单位到南京、沈阳等考察地铁项目

  • 发布时间:200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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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月 13 日~ 17 日市轨道办 组织市财政局、轨道公司等单位人员到南京、沈阳等城市进行考察,对南京、沈阳地铁公司的组织机构、项目资金管理、土地储备和经营、征地拆迁、招投标管理以及政府部门对地铁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学习。主要学习到的经验有:

1、政府须加大对轨道交通项目的重视和管理力度,强化政府对项目的监管力度、统一指挥和推进指导。

2、设立轨道交通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在轨道公司设立办公室并派专员对轨道交通项目的资金、贷款、招投标、合同支付等进行监督管理。

3、需要调动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介入、监管和协调,从而容易形成合力,可以降低造价,保证安全生产。

4、要建立实干型的专业轨道公司,组织架构要明晰,薪酬制度要合理,建设期应以熟悉项目、工程技术、项目管理为主,并做好人才储备,为下阶段运营和扩大发展作准备,轨道公司应搞好与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系,摆正位置,主动汇报和协调。

5、在建设管理等人员方面,要选好的施工队伍,前期勘察须做好,工法选择要慎重,关键工点要充分论证,工程技术人员要深入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