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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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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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本报告通过本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nngdjt.com/)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2338519)。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公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的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司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发布及具体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问题;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日常工作有人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公司认真执行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办事公开行为准则、办事公开服务标准、办事公开服务承诺、办事公开工作廉洁自律准则、办事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凡是有新的信息变动、更改和调整的,涉及到《条例》规定和全区政务信息公开有关方面的内容,我公司都主动、及时进行修改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公司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良好。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务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班,熟悉信息公开的各项流程,确保规范操作;通过不定期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对优秀公开平台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重点检查和日常抽查相结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检查维护,以保障门户网站安全正常运行。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2018年,我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以强化公司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依法合规、高效稳健经营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司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我公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始终遵循及时、准确、真实的原则,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18年没有出现过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公司主动向市政务办(市行政审批局)公开科报送公司动态信息共249条,信息在公司门户网站同步发布,方便企业及群众及时了解情况。
       除了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快速、便捷、信息量大、互动性强的功能,积极建设和完善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外,我公司还利用报刊、新闻媒体等载体公开政务内容,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知情和监督,有效地推进了轨道交通建设。2018年,共组织开展新闻采访50余次,推送官方微信230余条,发布微博160余条,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数已达8.4868万人。广泛的宣传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重点项目。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在发文20个工作日之内将主动公开的文件交送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提供给群众免费查阅。截止2018年12月14日,共交送主动公开文件249件。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为了更有效的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轨道交通建设工作,我公司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充分发挥政务网站的作用。我公司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文件形成20个工作日内就及时发布在公司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下,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地铁建设资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本年度我公司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本年度我公司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以便民、服务为前提,我公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直执行不收费原则。我公司的依申请公开办事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办事信息。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以及《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窗口收费标准》执行。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公司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在更新总量、公开范围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2019年,我公司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到及时公开,对所有拟公开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后及时公开,不以规定时限的最后期限为公开时间,力争第一时间公开信息;二是挖掘信息资源,不断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把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三是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促进我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质的提升。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公司2018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