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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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南宁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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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本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nngdjt.com/)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233851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一直以来,我公司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领导具体抓,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在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保障了我公司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我公司不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级层面组织的培训班,还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内部培训,通过认真学习研究、正确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认识,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政务信息公开上,突出实用性、规范性。坚持把公司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信息录入。2021年,我公司主动报送公司动态信息共55条,信息在公司门户网站同步发布,方便企业及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四)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一是依托公司网站,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司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重点打造公司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公司重点工作和重要动态,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严谨、真实、及时、安全、准确。三是利用报刊、新闻媒体等载体公开政务内容,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知情和监督。2021年,我公司门户网站编辑发布工程建设动态、运营服务等稿件60余篇,推送官方微信178余条,发布微博38余条,共组织开展了33次新闻采访活动,在国家、区、市级媒体刊登、播出南宁地铁相关新闻稿件100余篇(次),广泛宣传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公司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不足:一是组织体系不够完善;二是学习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2022年,我公司将继续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落实的组织保障力;二是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引导,推进全员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公司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