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失信行为的通告
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失信行为的通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2022年印刷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于2020年8月19日发布中标公告,确定柳州市瑞务印刷厂为中标人,并于8月19日发出中标通知书。经本项目的合同见面会后,柳州市瑞务印刷厂来函表明,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鉴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发布中标公告止,并未收到柳州市瑞务印刷厂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疑问或异议,我公司完全有理由认为其已阅知并接受招标文件条款要求,而柳州市瑞务印刷厂却在中标后放弃中标,违背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
柳州市瑞务印刷厂的上述行为使我公司的项目进度滞后,同时也增加了项目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对我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良好秩序,也为了防范履约风险,我公司决定对这一失信行为予以公布。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