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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 主要负责人任期(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 发布时间:2022-11-24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覃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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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

主要负责人任期(20187月至20227月)

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根据《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比选文件》要求,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了比选。现将本项目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912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0001,电话:0771-2332841)。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一、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经济责任审计。

二、项目内容:

(一)审计内容

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许成松同志开展任期(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情况,重点关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党委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制定等取得成效情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企业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三重一大”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中决策、审批、运行、评价等环节的规范性、有效性,以及内控信息化建设和内控监督评价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关注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会计指标真实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并报表范围调整、差错调整、收入成本确认、减值计提等核算事项;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企业经营提质增效措施有效性,重点关注成本费用压控、亏损企业专项治理、“两金”压降、“两非”剥离、“两资”清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进展情况;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重点关注债务、投资、资金、金融等领域的风险;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关注涉及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的追责问责情况,整改完成效果;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等。

(二)审计要求及成果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中央审计委员会审计署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许成松同志任期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出具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并经集团公司审批通过。

三、中选单位:广西东方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中选价格:不含税价38,679.25元,含税价41,000.00元,增值税税率6%。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