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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 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9家重要全资、 控股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 发布时间:2023-12-22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刘卓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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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

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9家重要全资、

控股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根据《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9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比选文件》要求,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9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项目进行了比选。现将本项目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A2办公楼902室,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0001,电话:0771-2778951)。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一、项目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控自评价及9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内控监督评价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评价内容

对2023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及9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专项自评价及监督评价。评价范围包括内部控制五要素,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促进企业有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经营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得到有效识别及应对,使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评价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3年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9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以下工作成果:

  1.单独出具2023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部控制自评价报告及9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报告;

  2.检查2022年度集团公司本部内部控制自评价及6家重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的整改情况,单独出具各公司2022年度整改检查报告;

  3.结合2023年度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总体情况开展一次内部控制专题培训。

三、中选单位:

本次中选单位为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中选价格:

本次中选价格为:人民币238,679.25元(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6%,价税合计人民币 253,000.00 元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