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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住房配电工程项目核算造价咨询单位比选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20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覃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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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住房

配电工程项目核算造价咨询单位比选公告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2023年租赁住房配电工程项目核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作,现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相关资质的公司报名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住房配电工程项目核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二、项目编号:NNGJ20231120

三、项目上控价: 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

1.我公司茅桥、凤岭南、友爱3个公交停车场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配电工程项目核算,本项目充电站配电工程项目(合同总金额约1000万元)。

2.进入现场对项目工程按竣工图纸进行详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评估,制定项目切实可行合理风险管控措施,并严格落实,保证工程质量,适应用户高标准要求服务,本项目投入服务核算人员,承担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咨询工作、核算工作等。

3.项目工期:图纸及项目投标总价等相关资料移交核算造价咨询单位之日起,核算工期: 10个工作日内。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转账方式付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甲方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初审意见稿,经甲方和施工单位审核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配电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本项目服务合同总款。

六、比选人资格及报价资料要求:

1.比选人资格:比选人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入库备案单位。

2.具有工程造价资质证书(甲级),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相关佐证材料。

3.比选单位授权代理人提交报价函时须先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比选;同一法定代表人,只接受一家参与比选。

5.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必须封装,同时应在封口粘接处加盖骑缝密封章。

七、报价函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 时间:2023年1228日上午9时00分。

2.所有报价函及相关资质资料必须按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派人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4号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八、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jt.com/)的“招标招商”栏目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签订合同: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覃通和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84号    邮编:530029  

传真:0771—5315750                电话:0771—5672034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住房配电工程项目核算造价咨询单位比选文件2023.12.20.docx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