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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调度指挥大楼食堂、屯里车辆段食堂及西乡塘停车场食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采购(GXKLG20163009)更正公告(三)

  • 发布时间:2016-02-29
  • 信息来源:本站
  • 作者:农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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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说明:

1、采购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调度指挥大楼食堂、屯里车辆段食堂及西乡塘停车场食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GXKLG20163009                                   

3、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2月3日

   二、更正事项:

1、原招标采购文件第2页,“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第五项中第1款原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具有有效的《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现更改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且具有有效的《餐饮企业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2、原招标采购文件第7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的 “3.2.4.2项的第(3)款”原为:“采购单位指定粮油品牌”,现更改为:“中标人必须定点采购油、米、面、肉类等大宗食材”。

3、原招标采购文件第8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的“其他”,增加:“7.6每个食堂中标人都必须至少有一名专员(可兼职)负责食堂所有食材的出入库登记,招标人随时监督检查。”

4、原招标采购文件第8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的“其他”中“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卫生监督部门和采购单位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现更改为:“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文)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卫生监督部门和采购单位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5、删除原招标采购文件第16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的“附件3:食堂原材料检验标准”中第三项“三、冻货类”中第1-17项的所有食堂原材料内容。

6、原招标采购文件第22-23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的“附件3:食堂原材料检验标准”中其他要求:1、安全质量要求:“(3)……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现更改为:“……猪肉、牛肉、鲜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7、原招标采购文件第22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的“附件3:食堂原材料检验标准”中其他要求:增加:“3、食堂所有原材料采购禁止采购冻货类食材。”。

8、原招标采购文件第8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A分标的4.1菜品要求中增加菜品份量要求(详见补充附件1)。

9、原招标采购文件第52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的 “3.2.4.2项的第(3)款”原为:“采购单位指定粮油品牌”,现更改为:“中标人必须定点采购油、米、面、肉类等大宗食材”。

10、原招标采购文件第53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的“其他”,增加:“7.6每个食堂中标人都必须至少有一名专员(可兼职)负责食堂所有食材的出入库登记,采购单位随时监督检查。”。

11、原招标采购文件第54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的“其他”中“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卫生监督部门和采购单位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现更改为:“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文)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卫生监督部门和采购单位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12、删除原招标采购文件第60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的“附件3:食堂原材料检验标准”中第三项“三、冻货类”中第1-17项的所有食堂原材料内容。

13、原招标采购文件第66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的“附件3:食堂原材料检验标准”中“其他要求”:1、安全质量要求中(3)……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现更改为:“……猪肉、牛肉、鲜鸡鸭、鸡副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14、原招标采购文件第66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的“附件3:食堂原材料检验标准”中“其他要求”,增加:“3、食堂所有原材料采购禁止采购冻货类食材”。

15、原招标采购文件第53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的4.1菜品要求中增加菜品份量要求(详见补充附件1)。

16、删除原招标采购文件第53页,“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B分标的“其他”中的“7.3中标人需无条件接收采购单位现有食堂工作人员,包括厨师3人,面点师1人、切配1人,服务员3人,要求所有工资、福利待遇须与其他同等岗位工作人员相同。”

17、原招标采购文件中第96页, “技术评审中:4、服务方案”现更改为:

技术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标准分

评审标准

得分

4

服务方案

50

一、食材品质及供应渠道(满分10分):

1)食材品质满足用户需求,供应渠道明确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油米面优于用户需求的,每优于一项加0.5分,满分3分。

3)承诺使用有机蔬菜的,每采用一种加0.5分,最多加2分。

4)承诺使用品牌肉类的,每采用一种加0.5分,最多加3分。

二、工作餐方案(满分35分):

1、品种(满分10分):

1)工作餐菜品种类满足用户需求的得4分,否则得0分;

2)工作餐菜品种类优于用户需求的,每增加一个主荤加2分,每增加一个半荤半素加1分,每增加一个素菜或汤品加0.5分,最多加6分。

2、价格(满分16分):

1)该项满分3分。汤粉/面、炒粉/面/饭每份平均价为4元/两(每增加一两主食平均加价0.5元)的得2分,平均价每少0.5元加1分;平均价每增加0.5元扣1分。

2)该项满分5分。荤菜平均价为6元的得3分,平均价每少0.2元加0.2分,每多0.2元扣0.2分。

3)该项满分3分。半荤半素平均价为4元的得2分,平均价每少0.2元加0.2分,每多0.2元扣0.2分。

4)该项满分2分。素菜平均价为2元得1分,每少0.1元加0.2分,高于2元的不得分。

5)该项满分2分。汤类平均价为5元得1分,每少0.2元得0.2分,每多0.2元扣0.2分。

6)该项满分1分。米饭平均价0.4元/两得0.5分,每少0.1元/两加0.5分,每多0.1元/两扣0.5分。

3、品质(满分9分):

1)保证每天中晚餐中有一款荤菜、汤品主材采用品牌肉类的加1.5分,满分6分。

2)保证每天中晚餐中每有一款素菜采用有机蔬菜的加1分,满分3分。

三、接待餐方案(满分5分)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接待餐的毛利率进行报价,按所有毛利率报价进行排序,毛利最低得5分,根据排名依次以0.5分递减。

0-50

18、原招标采购文件中第124页技术文件格式中服务方案(第131页)2.公务接待菜谱中须增加:接待餐的毛利率。

19、原招标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均更改为“《食品安全法》”。

20、报名时间原为: “2016年2月4日9时至2016年2月6日17时、2016年2月15日9时至2016年2月19日17时”,现更改为: “2016年2月4日9时至2016年2月6日17时、2016年2月15日9时至2016年2月19日17时、2016年2月29日9时至2016年3月4日17时”。

2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2016年2月25日上午10时整”,现更正为:“2016年3月15日上午10时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顺延。

其余不变。请按上述更正投标。


补充附件1:

菜品份量要求

 

每份菜品的份量不少于以下要求:


菜名

总重量

(份)

荤/馅重量

素或主食重量

规格

备注

早早餐、早餐、

 夜宵

肉粉/面


40g

50g

碗直径20cm

主食按两售卖

炒面/粉/饭

130g

30g

100g



包子

95g

15g

80g

直径约10cm


三角粽

150g

30g

120g



油条




长度30cm


豆浆、牛奶

250ml





甜品




碗直径13cm


午餐、

 晚餐

荤菜类:

牛肉、羊肉、海鲜、腊肉等

60g




食材采购成本28元/斤以上

鸡肉、排骨、猪脚、牛杂、肚类、烧腊等

80g




食材采购成本16-27元/斤之间

鸭肉、猪肉、罗非鱼、鲤鱼、草鱼、鸡蛋、猪杂、肝/肠等。

120g




食材采购成本低于15元(含)/斤

半荤半素类:

牛肉、羊肉、海鲜、腊肉等

90g

30g

60g



鸡肉、排骨、猪脚、牛杂、肚类、烧腊等

100g

40g

60g



鸭肉、猪肉、罗非鱼、鲤鱼、草鱼、带鱼、鸡蛋、猪杂、肝/肠等。

120g

50g

70g



素菜类:

青菜

130g





瓜豆类

110g





汤类:


40g

50-80g



三、联系方式:

1、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71-2338552

     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办公大楼

  2、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招标代理)

     联系人:江炎兰;联系电话:0771-2273829    传真:0771-2273500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招标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