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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辅助类家具采购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3-21
  • 信息来源:后勤服务中心
  • 作者: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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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需采购一批辅助类家具,本次采购预算为475350元。计划分两批供货,4月份供货一批,11月份供货一批,(具体以采购人书面供货通知为准),根据本集团公司要求,现就本次采购的辅助类家具价格进行公开询价。 本次采购采用密封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 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内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营范围应为:加工或销售钢制家具或铁制家具,如经营范围未在营业执照上体现,需提供工商查询单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4、授权委托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询价评标办法

       本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下,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供货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比选文件内的产品成品样板(更衣柜、钱箱货柜架、点钞室铁预制票柜、储物柜、站厅传单展示架、铁架床、),符合甲方要求后将对产品样品进行封存。样板经过采购人确认后15日内开始供货并安装,所有货物30日内按甲方要求摆放及安装至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南宁市区内;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四、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采购人分批支付货款。在供应商交货并安装完本批次货物,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次货款。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询价响应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否则按无效处理。
       3、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16年3 月 25 日 8 时30分至 9 时 00分,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 3 楼 3号会议室。
       5、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包含:指定专人负责与我公司进行供货对接,送货上及安装服务、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等)。
       6、供应商必须根据提供的货物单价为上控单价,分别进行清单及总价报价,所报单价不能超过上控单价,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详见附件1)。
       7、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本公司将重新组织询价:
        7.1、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7.2、其询价响应文件有效的供应商不足2家,且评委认为没有竞争力的;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
       联系人:   张先生   邱先生  联系电话:2332802  2338508
       七、附件目录
       (一)辅助类家具货物需求一览表
       (二)辅助类家具货物供应商报价格式要求
       (三)辅助类家具货物采购合同格式

附件二:辅助类家具供应商报价格式要求V5.docx

附件三 :辅助类家具采购合同格式V5.docx

附件一:辅助类家具货物需求一览表V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