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打印耗材采购项目比选
根据本集团公司要求,就2018年打印耗材采购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预算约为93万元。本次采购采用密封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比选内容
本次打印耗材采购货物项目、规格、适用机型、品牌、参数要求及服务;(详见《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打印耗材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打印机复印机办公设备维修;
2、公司成立时间大于或等于2年,人员人数不少于15人;(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自2015年1月1日起,无违法记录的企业。(以检察院开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4、供应商须提供1家自2015年1月至今相应打印耗材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比选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比选申请。
三、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需缴纳比选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元整(¥18600.00元)。
2.比选保证金请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比选申请人的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转账结束后,请与我公司联系领取收据,仅限工作日。联系人:肖出纳 联系电话:2332805)
开户银行: 建行南宁市青山路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4500 1604 5560 5070 2020
四、比选评标办法
依据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评分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抽签确定。若排名第一的比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比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比选条件的,比选发起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详细内容详见《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打印耗材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五、 交货要求及货物验收
1、交货地点:南宁市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期限:采购单位指定的时间。
3、货物验收:现场交货及验收。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否则按无效处理。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递交至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A2办公楼 1 楼 105会议室。
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附后。否则按无效处理。
4. 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或所提供材料的内容不满足本公告或比选文件已明确要求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5. 对不按本比选文件规定时间或方式缴纳足额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比选发起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
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2017年12月2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止,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控制中心A2办公楼 1 楼 105会议室。
7.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本公司将重新组织比选:
7.1 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少于3家的;
7.2 其比选申请文件有效的比选申请人不足2家,且评委认为没有竞争力的;
7.3 有效比选申请文件只有1家或0家的。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钟先生 徐女士 联系电话:2332824 2332857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打印耗材采购项目比选文件201712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