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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文件宣贯培训会

  • 发布时间:2018-09-13
  • 信息来源: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
  • 作者: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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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宣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落实“规划建设为运营、运营服务为乘客”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宗旨和理念,从源头上保障南宁轨道交通安全运营,集团公司邀请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中心副部长,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运营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刘书浩,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中心轨道事业部经理胡昊,在轨道集团A2大楼101会议室开展文件和规定的专题宣贯培训。
       两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的专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出台的背景、制度的定位,对运营管理中职责分工、规划建设运营相衔接、工程验收、运营安全评估、关键设施设备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详细的解说。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周天忠、安全总监钟有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运营分公司、建设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在建线路3、4、5号线及2号线延长线的设计总体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73人参加培训。宣贯培训会同时邀请了南宁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进行指导。